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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回列表新标强光手电


执行标准:GA 883-2018《公安单警装备强光手电》
结构:采用前置开关,按钮区域分为照明键和爆闪键,外壳为防滚动圆柱形结构。由头盖组件(包括头盖、攻击头等)、筒身组件(包括筒身、隐藏式USB充电接口、开关部件、4格电量提示灯等)、电池、尾盖组件及手绳(包括调节扣)组成。
尺寸:总长度154.6mm±2mm,握柄直径28.5mm±1mm,头盖外径35mm±1mm,手绳长度155mm±5mm。
质量:强光手电总质量(含18650锂离子充电电池和手绳)小于或等于230g。
强光初始光通量:使用18650锂离子充电电池,在完全充电状态下强光手电进人强光模式,初始光通量大于或等于160olm。
强光照明时间:使用18650锂离子充电电池,在完全充电状态下强光手电进入强光模式,连续照明300min,距光源5m处光斑中心照度值大于或等于100lx。

强光爆闪频率:强光爆闪频率为8Hz~10Hz。